一、岗位设置及招聘名额
经市政府批准,我市决定招聘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助理员114名,此次招聘社区矫正助理员的岗位列入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。
二、岗位职责
社区矫正助理员的主要职责:协助司法所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,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、管理、监督、考核及组织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活动和社区服务等。
三、岗位待遇
社区矫正助理员全日制工作,工资补贴每人不低于1200元/月,并为其缴纳养老、医疗保险。社区矫正助理员的工资补贴、保险补贴由市、县(市)区两级政府全额保障。
四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(一)具有鞍山城镇户籍。
(二)政治素质好,身体健康,遵纪守法,热爱司法行政事业,乐于从事社区矫正工作。
(三)城乡困难家庭(包括零就业家庭、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、残疾人家庭、现役军人家庭和单亲家庭)、35周岁以下(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)、大专以上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。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时间及方式。2012年5月21日至5月25日为城区统一报名时间,应聘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、就业失业登记证(零就业家庭认定表、低保证、低保边缘户认定表、残疾证、军属证明、单亲家庭证明)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,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3张,到户籍所在地区司法局报名(各开发区报名人员到千山区司法局报名)。
(二)资格审查。由各区司法局、人社局审核,最后由市司法局会同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认定。
(三)考试考核。
1、考试时间:2012年6月23日(铁东区、铁西区、立山区、千山区统一进行考试)。
2、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,按1:2比例,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。笔试内容为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、职业能力测验。考试的考场设置、考务、面试及考核等工作由各区人社局、司法局负责。